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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死吃河豚 法律好无奈

江苏年内有望出台《江苏省河豚鱼市场专营管理办法》,这也可能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对食用河豚给予有限开禁。昨天,记者从上海市食药监局获悉,国家卫生部门已经批准上海开展河豚试食试验,且该试验课题已进入准备阶段。不过,市食药监局表示,目前上海还不具备食用河豚开禁的程序和技术条件,上海所有饭店加工河豚现在都是非法的。(4月12日新闻晨报)

法律明令禁止食用河豚,民间却吃得热火朝天。美食文化在法律边缘潇潇洒洒的游走,法律只能摆着一付面孔,像个祥林嫂似的无数次重复着嘀咕着一句话,不能吃,吃死人谁负责?在江苏长江沿岸的许多地方,当地饮食业将小小河豚当作了“心肝宝贝”,甚至是招商引资的“头块招牌”。天南海北的食客们趋之若鹜,将河豚视为“时令江鲜”。

小小河豚鱼,拉动产业链。当地渔民更是将养殖河豚作为致富奔小康的传统项目,也是养殖业产业化、规模化的首选项目、龙头项目。以江苏扬中市为例,今年养殖河豚年销量可达500吨,当地保险业将河豚纳入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,若顾客因食用河豚鱼死亡,赔付1万元整,其他情况的赔付额不高于5000元。开创了保险业的先河。尽管投保属于一种次优选择,但投保对食客而言无疑是吃下一颗“定心丸”。对整个河豚产业来说,又多了一个参与者,少了一份风险。

滞后的法律显然不能阻止小小河豚步入盛宴餐桌,异常踊跃的食客们勇于“拼死吃河豚”已经为这一市场开辟出喜人前景。而每年卫生部门还在例行公事的警示,市民不要因吃河豚而中毒。这是走走过场,还是无奈之举?而新培育的河豚,经严格检验确实“无毒物”。既然技术上已经成熟,为什么法律上不能破冰解冻?江苏省首开河豚法规先河,值得期待。但是光有地方法规和标准只是法律与时俱进的第一步,关键要靠渔政、食品监督和卫生疾控等部门对培育、养殖、销售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严格监管。吃河豚毕竟不同于惊险刺激的蹦极,笔者希望通过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监督,确保人们吃上放心河豚,不能将人们的食品安全托付给一个“食客安心险”。(作者:梁江涛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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