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餐饮消费券10日起发放
为进一步增强消费意愿,提振消费信心,对冲疫情影响,挖掘消费潜力,扶持餐饮企业发展,近日,镇江市政府研究决定,采取市县联动方式,面向全体在镇江人员,包括外地来镇人员,发放40万张共计20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。餐饮消费券的面值均为50元,单笔消费满150元,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时,单笔支付可以使用一张。
消费券按使用地不同,分为市级消费券和各辖市区消费券。市级消费券通过微信发放,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线下餐饮商家使用。区县级消费券:通过支付宝发放,包括丹阳市、句容市、扬中市、京口区和丹徒区五个行政区的消费券,分别在各自行政区内使用。
餐饮券一共将分四轮投放,其中:第一轮投放的是区县级消费券,6月10日上午10:00,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,本轮消费券使用时间为6月10日10:00至6月30日24:00。消费者通过支付宝APP首页专区入口或搜索“镇江”进入活动页面,活动页面设置5张消费券,消费券左上角标明使用区域,每人每期只能在5张消费券中任选1张,先到先得,领完为止。领取成功的消费券将自动发放到消费者的支付宝卡包。
第二轮投放的是市级餐饮消费券,6月14日00:00~6月16日,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与报名,6月18日上午进行摇号并发放。第三轮区县级餐饮消费券计划在7月4日左右发放。第四轮市级餐饮消费券计划在7月6日~10日进行报名和摇号发放。每轮发放之前,市商务局将以图解形式公布本轮发放的申领方式和使用规则,以及两个平台的问题咨询电话。(商务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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